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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產品
1.循環貸款

【產品介紹】
循環貸款指公司與借款人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允許借款人多次提取貸款、逐筆歸還貸款、循環使用貸款的貸款業務。
循環貸款額度指公司在借款人的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內,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需求,一次性審批、在規定期限內可循環使用的貸款額度。循環貸款額度不得高于客戶循環貸款授信額度。
循環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在循環借款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在任何時點上的貸款總余額均不得超過合同金額。
在循環貸款額度使用期內,借款人每次提款的使用時間均不得超過循環貸款額度使用期限的終止日。從循環借款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如連續三個月未作任何提款,該循環貸款額度自動取消。
申請循環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的條件:經營及收入情況較為穩定、提供的抵(質)押物足值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自然人。
【所需材料】
自然人貸款需提交材料:
1.貸款申請;
2.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明及個人征信報告(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
3.借款人家庭收入證明或其他還款來源證明,如銀行賬戶明細清單;
4. 自然人擔保人:需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明及個人征信報告(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的,提交家庭收入證明或其他還款來源證明,如銀行賬戶明細清單;保證人提供資產擔保的,提交抵(質)押物權屬證明。
法人及個體工商戶貸款需提交材料:
1.貸款申請;
2.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如有)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近兩年年度財務報表、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及報表科目明細;
4. 借款人征信報告及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征信報告;
5. 借款人經營情況證明,如產品訂單、購銷合同、承包合同、銀行賬戶明細清單、租賃協議等。
6.法人及個體工商戶擔保人:需提供保證擔保的,參照法人及個體工商戶貸款需提交材料的2-5項資料;提供資產擔保的,提交抵(質)押物權屬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同意抵(質)押的決議原件。
2.應收賬款質押貸款

【產品介紹】
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指以自有或第三方的應收賬款債權(已履行完畢,尚未結算)設定質押擔保向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發放的貸款。
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價值的70%,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單筆貸款期限控制在一年以內。
申請條件:借款申請人應提供應收賬款對應合同,由付款方出具應付款工作量核定證明。申請人與聚合小貸簽訂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在中登網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申請人、付款方與聚合小貸簽訂《三方監管協議》。
【所需材料】
基本資料:權利人為法人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章程等。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等。
應收賬款質押資料: 1.應收賬款對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擬質押分包合同項下應收賬款的,收集總包合同); 2.擬質押應收賬款所對應的增值稅發票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發票正本、運單(如有)、表明權利人已經履行交易合同項下約定義務并已獲得應收賬款請求權的證明(如提貨單據、收貨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因業務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3.房產抵押貸款

【產品介紹】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自有房產或第三方房產作為抵押向個人、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發放的貸款,房產指商品房、商鋪、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房產、土地手續齊全,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房產價值的70%,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單筆貸款期限控制在一年以內。房產抵押后,在核定額度范圍內及抵押有效期內(兩年內)可循環多次用款。
【所需材料】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
3.房產證、土地證原件,評估報告;
4.借款人及配偶近一年銀行流水;
5.工作證明;
6.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企業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下資料企業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
(一)企業必須提供的基本材料: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開戶許可證;
2.企業注冊登記(變更注冊登記)時的驗資報告或資本來源的證明文件;
3.公司制企業法人的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抵押房產權利人等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簽字樣本、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若借款業務由授權委托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客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
5.如經營場所為租賃,則必須提供租賃合同;
6.股東會或董事會貸款決議;
7.企業信用報告及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報告。
8.其他:企業簡介(含經營資質)、項目介紹及效益分析。
(二)企業財務必須提供的材料:
1.前三年度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及本年度(近一個月)會計報表;
2.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最近三個月,前五家企業/個人名稱、金額及賬齡)明細;
3.短/長期借款明細及對外擔保情況(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銀行對賬單和稅單(最近連續一年);
5.與主要供貨商、銷售商簽訂的比較典型的大金額的供貨合同、銷售合同(包括已經履行完畢/正在履行/即將履行的合同);
6.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抵(質)押物權力憑證;
2.抵(質)押物清單、評估報告、保險單;
3.股東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4.抵(質)押物為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同意抵(質)押的承諾;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