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部分專利代理機構備案資格的公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克拉瑪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備案管理須知(試行)及代理機構管理須知(試行)》的規定,決定對以下專利代理機構提交的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希望各備案代理機構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努力提升專利代理質量,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共同推動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
特此公告。
中國(克拉瑪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2年1月7日